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定笔试合格线
划定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6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丰县文博园(由建康路北门停车场进入)东区5楼,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四、其它事项
1.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6.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每天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阅招聘进程和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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