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要求,现就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下午1:30-4: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东侧一楼信访大厅(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北门向东约50米)。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应信守诚信,如实提供材料,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考试资审表》(可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四项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报考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单位购买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缴纳不少于36个月社会保险材料,并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考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区聘教师报考所有岗位须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交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和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上述人员如到2023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四、收费标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支付方式为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不再收取现金。
五、其他事项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若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所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专业测试相关事宜将于近期陆续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蚌埠市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附: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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