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各考生:
根据《东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要求,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2023年7月18日
复审分为上、下午两场,各岗位复审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9日14:30—18:00
2.地点:东河区康复路小学咸集楼(由学校北门进入场地)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
2.《资格复审表》(附件2)2份;
3.《报名信息表》2份;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7.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8.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证明);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10.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所在机构的证明;
11.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3);其他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4),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由东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公电话:0472-6166072),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并进行公示。笔试成绩接近报考岗位最低分数线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一定留意递补信息(因考生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如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东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附件1东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3.附件3参加东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ls
4.附件4参加东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审批表(其他人员).xls
东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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