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德州市齐河县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安排予以公告。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西门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费用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300元/人,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一张彩色免冠照片、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除特殊情况经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体检前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以免影响体检。
因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联系电话:19806102786
1980610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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