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经“引才回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海伦市2023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才回流”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因报名所需材料等原因影响,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0月7日(节假日除外)。
二、其他事宜:
1、2020年“特岗教师”服务期限已满符合留任续聘落编人员,且单位同意报考我市“引才回流”,因组织程序等原因暂未落编的可以报考,需提供《申报海伦市2023年“引才回流”同意报考证明》,待考试结束后符合聘用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编制部门出具的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证明已办理落编手续。如报名人员符合我市聘用条件,办理人事调转等相关手续时,还未能提供《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等所需材料,影响办理人事调转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所在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特岗教师”无公告中所需提供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可用《XXX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替代。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其它纸质材料中:1、3、6、7、9、10项正常提交。
3、本通知未提到事宜,按原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5-5790587(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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