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高唐县教育系统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体检资格。考察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已按照《公告》规定依次进行了递补考察。现将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按照《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高唐县教育系统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日期:2023年9月21日
体检地点:高唐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西体检科
地 址:高唐县520省道与滨湖路交叉口向西300米
请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8:00前到体检地点集合,由体检医院门诊楼南门进入。
体检在我县具有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以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应聘人员体检费用为70元/人。为方便缴费,请提前申领电子健康卡,申领及使用说明详见高唐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eDStxyRQpPt6Q-GsPTKdTA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凡应聘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外地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记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温馨提示:请考生认真查看本通知及《体检须知》、《体检纪律》等全部附件内容,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和要求,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1.《2023年高唐县教育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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