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启事》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学校第二十九届教师专场招聘会的试讲/说课考核参考方案》,为推动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次试讲/说课考核工作由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高新区纪监工委全程监督,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指导思想
试讲/说课考核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客观公正、规范操作、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生的试讲/说课与专家问答,考察考生对新课标的理解、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技能的运用等基本素质。
三、试讲/说课考核
(一)资格复审
时间:
11月24日全天(上午8点—11点30分;下午14点—17点)
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骨干教师需要提供如下资格复审材料(查原件收复印件):
1.填写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需双面打印并将个人免冠彩色证件照贴入指定位置;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含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
5.职称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
7.英语教师提供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
8.诚信承诺书 (附件2《考试诚信承诺书》);
9.获奖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启事中提到的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教学大赛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教学或管理成绩突出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研究生需提供以上各项中的第1、2、3、4、6、7、8、9项材料。尚未毕业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硕士阶段的学籍在线认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成绩,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报名证明及部分成绩,原则上须在上岗前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第9项提供本科、研究生学段获奖证书。
(二)试讲/说课
骨干教师为说课形式,应届硕士研究生为无生试讲形式。
1.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3.考核形式:试讲/说课+评审专家问答,然后进行心理测评。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等技能类学科,需进行专项技能展示。
4.教材版本及范围:试讲/说课考核所用教材为淮南市直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具体教材版本及范围见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试讲/说课用教材版本及范围》。试讲/说课考核课题由考生在考前1小时抽取。
5.分值:试讲/说课考核满分100分。
四、考核程序
1.考生分组:按学科将考生分成7组,共设置7个考场和1个候考室、1个备课室、1个心理测评室。
2.考生分组报到。考生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大门经工作人员检查,进入学校,到达相应的候考室,向候考室工作人员递交身份证原件验明身份,上交通讯工具等物品,签到,接受封闭管理。未携带身份证不予进入考点,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考核资格。
3.抽签排序。考生参加试讲/说课考核的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考生抽签时间为早晨8:20,抽签结束,由工作人员进行抽签号登记。考生考核顺序确定后,由考点引导员按照顺序,在考核前1小时依次送入考点备课室。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如有携带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作违纪处理。
4.课题抽取。考生进入备课室后,抽取考核课题,考生签字确认后,当场进行试讲/说课准备。准备时间为1个小时。
5.考核。由考点引导员按顺序将考生送入考场参加考核。考生考核前应当向考官报告考核的顺序号并上交抽取的课题,进行试讲/说课,试讲/说课及才艺展示时间为8至12分钟。试讲/说课结束后,由主考官对考生进行答辩问题提问,提问结束后,主考官说“请考生回答”,考生稍作思考后,开始回答问题,主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多次提问,但问答环节总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6.分数评定。前3名考生面试结束,考官合议后,根据考生表现,给出评价得分,其后每位考生面试结束立即打分。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试讲/说课考核最低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公布。考生试讲/说课考核成绩确定后,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8.考生心理测评后离场。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领回手机,扫码完成心理测评后退出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不得与候考人员交流,更不得透露考题。
9.注意事项。备课及试讲/说课考场所用教材、纸、笔、电脑等由组织方提供,其他才艺展示用品尽量考生自带,如果无法自带(如音乐钢琴等)可提前与组织方联系协商。
10.考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人选。试讲/说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30%+试讲/说课成绩×40%)计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 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选。如遇总分相同,以说课成绩为准,再相同,组织试讲/说课加试。
七、纪律要求及监督
1.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资料进入备考室、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候考室等场所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和评委;不得扰乱备考及考场秩序;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工作,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完成考试的按零分处理。
3.工作人员和评委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
4.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5.候考室、备考室、考场严禁使用通讯设备,考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6.对造成泄密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追查。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高新区纪监工委全程参与,全程封闭管理,直至考试工作结束。如发现考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教师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8.考核工作结束后,所有参考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后续考试相关通知会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如错漏有关通知,后果自负。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试讲/说课用教材版本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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